南昌交通事故残疾用具费赔偿项目
时间:2020-12-11 15:23 来源:admin 阅读:
交通事故中,很多车辆都会收到一定程度的损坏,严重者直接被压变形,对于受害者来讲,身体也有遭受相应的创伤,严重者甚至是造成一定的残疾,这对余生的生活造成不可恢复的后果,基本上需要借助一定的残疾用具来起到辅助的作用,那么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残疾用具费又该怎么去赔偿呢?听听南昌交通事故律师给的建议。
残疾用具费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用具费
残疾用具费是指当事人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需要配制含更换补偿功能器具所需的费用.根据伤残程度,凭县(市、市辖区)级以上医院证明,配备国产普及型假肢、三轮车、轮椅、拐杖、盲杖等器具,以补偿丧失的功能,还应得到治疗残疾所必须的补救性治疗费,如整容等费用。
需要配备假肢的考虑更新所需费用,未满16周岁的以10次为限;未满50周岁的以7次为限;50周岁以上的,以4次为限,结案时一次给付。其标准按省民政部门制定的国产普及型器具的标准确定。
计算标准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范围
在界定残疾辅助器具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残疾辅助器具的赔偿应当是伤情需要。换句话说,即必须是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实属于残疾,需要辅助器具才能正常生活和工作。
(2)残疾辅助器具的配置标准是“普通”。也即只需具有稳定性和安全型,确实具有对受害人的器官功能起到辅助作用的器具即可。受害人不能因为由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便购买豪华型的器具,如果这样,多花费的钱会被法院认定其为扩大的损失而不予以支持。如果伤情确实有特殊需要,那么受害人可以参照残疾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来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
(3)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不能根据加害人一方主张决定,而应当按照残疾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建议确定。另一方面,法院也会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意见来确定。我国较为权威的鉴定机构是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
(4)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的继续赔偿。这种情况出现在受害人的康复期限超过医疗机构认定的康复期限时,受害人可以主张加害人继续支付法院先前没有判令加害人负担的受害人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继续赔偿的年限是5-10年。
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计算公式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需准备的材料
1.正式票据
2.鉴定机构意见
3.或辅助器具配制机构意见
以上就是南昌交通事故残疾用具费赔偿项目,不管是是否有车,也不管你是否有没有出现过交通事故,希望能够了解相关的知识。